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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亭初级中学前幢教学楼教室、教师办公室地面铺地板等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0 浏览次数: 次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名称:高亭初级中学前幢教学楼教室、教师办公室地面铺地板等

招标单位:岱山县高亭镇高亭初级中学

工程概况:主要为前幢教学楼教室、教师办公室地面铺地板,做生态板墙裙,安装软木黑板等

工程地址:岱山县高亭镇文明路76号     工  期:30 日历天

工程控制价:45.7081万元          浮率区间:5%--7 %

发布日期:2018年7月10日 报名截止: 2018年7月16日

一、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在岱山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必须具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专职安全员配备必须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负责人资质: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及其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

6、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二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注: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 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应有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归还)并装订成册一式叁份,逾期不予受理。

10.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押金5000元。

报名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高亭初级中学(高亭镇文明路76号)

联系电话:0580-4486270 政府网:612116

联系人:徐老师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岱山县教育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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